进口付汇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1、盖有公司公章的进口付汇备案申请函(申请函内容应包含申请备案原因及备案内容);

2、进口合同正本及主要条款复印件;

3、开证申请书(如备案原因为“远期信用证”,则该开证申请书上应有银行加盖的业务章);

4、进口付汇通知单及复印件(如结算方式不为“托收”,则企业可不提供该单据);

5、电汇申请书(如结算方式不为“汇款”,则企业可不提供该单据);

6、进口货物报关单正本、复印件及IC卡(如备案原因不为货到汇款、信用证展期,则企业可不提供该单据及IC卡);

7、结汇水单/收账通知单或转口所得的信用证(如备案原因不为“境外工程使用物资”、“转口贸易”,则企业可不提供该单据);

8、预付款保函(如金额没有超过等值20万美元,则企业可不提供该单据,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9、特殊备案情况下,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凭证、文件。

上述单据的内容必须清晰、完整、准确、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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