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交易方式——即期外汇交易
(一)交割时间的决定
在国际外汇市场上,外汇交易双方一旦达成买卖协议,交易价格就已确定。再由于外汇交易与其他商品交易不同,并不能当时就进行资金的收付。外汇交易涉及的金额较大,而汇率又在不停的波动,所以,在所有的外汇交易市场上,都有其固定的标准交割日,以免于出现分歧和经济纠纷。
大多数即期外汇交易是在成交后的第二个营业日进行交割。这里注意,“第二个营业日”的确定并不简单。比如即期外汇交易涉及到两个国家时,这个“营业日”一般是在这两个国家都营业的日子。另外,假如即期外汇交易是在周末成交的,其交割日一般也应顺延。
(二)即期外汇交易市场的报价及其分类
在即期外汇市场上,一般把提供交易价格(汇价)的机构称为报价者,通常由外汇银行充当这一角色;与此相对,外汇市场把向报价者索价并在报价者所提供的即期汇价上与报价者成交的其他外汇银行、外汇经纪、个人和中央银行等称为询价者。
在外汇市场上,报价银行在报出外汇交易价格时一向采用双向报价法,即同时报出银行买价与卖价(请注意,这里的买价与卖价是对于银行来说的),在直接标价法和间接标价法下,报价是不相同的。
直接标价法下,银行报出的外汇交易价格是买价在前,卖价在后。如,1998年3月19日,日本东京银行报出美元对日元的开市价为:US$=JY115.70-115.80,其中前面这个数表示报价银行买入美元(外汇)付出日元的价格,后面的数(JY115.80)表示报价银行卖出美元收回日元的价格。
间接标价法下,银行报出的即期外汇交易价格是卖价在前、买价在后。如:1998年3月17日,纽约外汇市场美元对德国马克的收市价是:US$=DM1.6615-1.6625,前面一个数是美国银行卖出德国马克的价格(即客户用1美元只能买到1.6615德国马克),后面一个数是美国银行买入德国马克的价格(即客户要用1.6625德国马克才能买到1美元)。
即期外汇交易中,报价的最小单位(市场称基本点)是标价货币最小价格单位的1%,如德国马克的最小价格单位是1%马克(即芬尼),则美元兑换德国马克的交易价格应标至0.0001马克,假如美元兑德国马克的汇率从1.6410/20上升到1.6430/40,则外汇市场称汇率上升了20个基本点或20个点。又如人民币,其最小单位是1%元(即分),则美元兑人民币的交易价格应标至0.0001元。